如何才能打赢官司
民事诉讼是自己权利受到损害,而请求法院保护自己权利,强制对方履行义务的方法,民事诉讼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败诉方不承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维护实现自己的权利。要得到保障,取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有赖于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民事案由、请求权基础、诉讼请求必须相一致。
民事案由是要求法院处理纠纷的法定事由,是以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为基础,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即《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个起诉必定有一定案由,不在民事案由规定内的纠纷,一般得不到法院以民事案件受理。如被人殴打受轻微伤以下,案由是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法定权利是民法典1002、1003、1004条。
请求权基础是与民事案由相一致的权利保护具体法律规定。生命、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典1165、1179、1180、1181条等。
诉讼请求是法律规定权利的具体化,根据民事案由、请求权基础规范规定的构成要件、法律事实、法律后果来确定,请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或停止侵害等诉讼请求,都应当有请求权基础和一个案由。生命、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诉讼请求是:1、医疗费:以治疗事实发生,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病历为依据;2、误工费: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事实为依据;3、残疾赔偿金:以残疾事实及伤残鉴定等级事实为依据。其他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都以实际发生及有法律规定为依据确定赔偿额。
要实现诉讼目的,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原状,案由,请求权基础,诉讼请求必须相匹配,否则受案法院会以查明的事实与主张的法律关系不一致为理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驳回诉讼请求。